VOCs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是家具制造企业达标排污、合规管控的关键环节,需严格遵循《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》及相关标准,兼顾监测便利性、安全性与环保合规性。
排气筒设置需达标,新建排放口高度一般不低于15米,若低于该高度,排放速率需按外推结果严50%执行;周围200米内有建筑物时,排气筒需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。
配套设施需完善,采样孔内径不小于8厘米,低浓度颗粒物排放口宜设9-12厘米;需搭建专用监测平台,保证操作空间与安全防护,通道及护栏符合GB 4053系列标准。同时按要求设置信息标志牌,底色为绿色、文字为白色,标注企业名称、排污许可编号、污染物种类等信息,附带符合HJ 1297的二维码。
设置后需定期维护,确保采样孔、平台及标志牌完好,排气筒无泄漏、变形,保障监测数据精准,满足环保监管与自行监测需求。